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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不住了算违约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28 19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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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违约金与补偿性(或称赔偿性)违约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自从我国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我们从原来的承认和接受上述所有形式的违约金转变为采用更为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型规定来规范违约金制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合同没到期不住了算违约吗

在租赁房屋合同期未满时擅自终止租赁行为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规定,违约金的类型可以划分为以下两大类别:

(1)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与补偿性(或称赔偿性)违约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自从我国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我们从原来的承认和接受上述所有形式的违约金转变为采用更为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型规定来规范违约金制度。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合同到期解雇有赔偿吗

在合约期满之际被解雇未能得到补偿,反之可收获补偿金。

在这一情境中,由于公司拥有合法合规的解约理由,即合约期限已到,企业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协议,则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薪酬。

关于这部分的具体金额,须依据员工在企业内部服务的年限进行拨算,基本准则为每一年的工作时间就对应领取一个月的雇佣薪资作为补偿。

若服务时长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话,以整年为准;如果只有不到六个月的工龄,那便只能获得半个月的薪资补偿。

当公司解约的起因并非出于合约期满,而相反是违背了《劳动法》所规定的某些权利,比如解雇员工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员工处在孕期或参与了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工会活动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这时候公司便必须承担赔偿的责任。

值得特别留意的是,在员工合同到期之前,若公司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再签订新合约,又或许员工本身早已明确表达出不愿续约的诉求,公司有义务提前告知员工其将无法续约或是通知员工在有效期结束之后不再具有续签资格,这样才能够保证公司可以依法依规的解除合同

倘若公司未履行这一职责提前告知或通知,将会被判定为非法解除合同,从而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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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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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期限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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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中期限约定不明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价格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 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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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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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首先需要注意的就是,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一定要写正确,需要和身份证上保持一致。 写明离婚协议是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 2、列举协商结果。 一定单独明确表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双方就财产分割的协商结果写清楚,有哪些财产、怎么分割等等,要附上一份清单。 等等。

经营亏损如何撤销承包合同

法律顾问律师48分钟前回复:

关于经营亏损如何撤销承包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双方协商好可以无条件撤销,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50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作出了规定,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中包装条款的最新规定及具体实施方法

法律顾问律师54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中包装条款的最新规定及具体实施方法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中包装条款的最新规定及具体实施方法 尊敬的雇主,本律師在此郑重提醒您,在拟订或签订各种类型之商业协议或合 同时,务必要明确包装事宜的具体内容。 这些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包装物的具体分类和性质描述; 2、包装所采用的具体材料明细,以便于监测包装材料的品质和维护; 3、包装的尺寸规格,应该明确到能够满足实际运输及存储需求即可; 4、包装所需承担的费用及可能包含的运输标记。 特别是对于具有潜在风险的商品,如易碎品、易燃品、爆炸品、有毒物质、强酸碱腐蚀性物质或是具有放射性的货物等,我们更应在合同中约定并确保其包装品质符合特定标准,并在包装上加贴醒目的警告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书,详细列出供人阅读的警告内容和须妥善处理的注意事项。 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同时遵守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版)中的规定。 该法规中明确规定:产品在包装或产品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可靠,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产品应该具备有效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二)产品应当标注真实准确且可识别性的中文产品名称、生产厂商名称和厂址信息; (三)产品如表现出明显的特性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注产品的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名称及其含量等重要信息时,应以中文形式进行标注展示; 若需提前告知消费者并为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则应在外部包装上进行明示,或者在预先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资料; (四)对于有限期限内使用的产品,应当清晰地将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在显著位置进行标注; (五)对于那些使用不当会导致产品本身受损甚至可能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配以醒目的警示标签或中文警示说明书,以警示消费者正确使用。 此外,对于一些裸装产品,如裸装食品及其他根据产品特点难以为其加上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考虑不另行添加产品标识。 而关于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具有高风险的危险产品以及在物流运输过程中不宜颠倒放置或物流有特殊要求的产品,他们的包装质量如未达相应之严格要求,则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采取坚决措施,禁止其上市销售,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准确注明贮存、运输、使用等相关事项。 特此提醒您对这方面加以高度重视,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交易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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